English

执法≠只罚

2000-11-09 来源:光明日报 安永杰 我有话说

山东济南交警,面对违规违章者,不是采取简单的经济处罚一罚了之,而是将过去违章造成血淋淋交通事故的现场制成挂图,让违规违章的人参观,写出心得体会,促使他们真正从心里感到违章所带来的可怕后果,进而一改过去“要我遵守”为现在的“我要遵守”。这一行为举措不禁让人拍手称好!

现实生活中,以罚代法的现象可谓不少:酒后驾车被逮住,罚多少多少钱,便可一放了之;货车超高、超载,客车严重超员,被查住了,只要接受了罚款,就可以放行;制、售假冒伪劣产品,被执法人员查获后,只要交上一定数额的罚款,便可以名正言顺地重操旧业;更为甚者,一些人违法了,理应受到国家法律制裁,然而出乎人们意料的是,只要在经济上受到相应的处罚,则便可以将事情“摆平”,可以大事化小、小事化了……

执法缘何成了“只罚”,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,窃以为:问题的关键还是经济利益的驱动。一些执法单位为了所谓的“创收”,便不择手段地层层制定硬性罚款任务;更有甚者,有的单位为调动执法人员“罚款”的积极性,还实行“多罚多得”,与个人收入相结合的“挂钩”。重奖之下必有勇夫,如此一来,以罚代法,罚风泛滥、蔓延、猖獗也就不言而喻了。

以经济处罚替代行政执法,危害大矣!亵渎了国家法律法规的尊严,有损于执法部门在社会和人民群众心目中地位及形象,这种行为不仅不能使那些违章、肇事者,制、售假货等人对自己所犯错误引起足够的重视,对带来后果引起高度警觉,同时也为一些执法部门乱收费、乱罚款,搞不正之风、搞违法乱纪等打开了方便之门。山东省济南交警面对违规违章等行为,改经济处罚、以罚代法为以学促法,注重从学习与教育入手,把做人的思想工作与行政执法工作有机结合,从提高人的思想认识及素质上下功夫,可谓一招鲜,值得学习和推广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